工作職掌

本校人事業務由幹事兼任,負責執行下列事宜。

一、辦理教職員員額編制之執行。
二、辦理教職員任免遷調案件。
三、辦理教師甄試之簡章、報名資格審查事宜。
四、辦理教師聘書及兼職聘書之核發。
五、辦理教職員敘薪案件。
六、辦理教職員成績考核案件。
七、辦理教職員獎懲事項。
八、教職員差勤管理。
九、辦理教職員進修相關事宜。
十、辦理公教人員保險事宜。
十一、辦理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照護等事宜。
十二、辦理教師緩召事宜。
十三、兼辦政風相關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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