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3日 星期四

有關財團法人台中縣教育會文教基金會103學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乙案~

說明:
一、依據臺中市立潭子國民中學104年6月11日潭中學字第1040003117號函暨財團法人台中縣教育會文教基金會104年6月9日中教基文字第104000001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
 (一)本會會員子女就讀大專院校 (不含在職進修班),成績優良者。
 (二)每人每一學程限頒發一次。
 (三)申請人無論錄取與否,申請文件皆不退還申請人。
三、申請標準:
 (一)入會兩年以上會員之子女。
 (二)學業(智育)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。
 (三)操行(德育)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。
四、申請辦法:填具申請表,並附繳103學年(上、下學期)成績證明書(正本)、戶口名簿影印本各乙份。(申請表下載)
五、申請日期: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25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六、送件地址:43643臺中市清水區菁埔里臨海路27之2號/清國中輔導室(蔡宗翰主任收),電話:04-26113134#741或04-2611398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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